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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哀。2008-05-19 03:3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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畸恋与租房 ……花粉2008-05-01 21:20:41
我原来酝酿过一个故事,要用恬淡的语调来写,关于两个女孩子的恋情。 一个女孩从村子里来,她书没有读完,不顾长辈劝告,执意要出来做工养家。她生长的地方林青木秀,民风淳朴,人们天天干着同样的事情,一天的光景总显得悠长。成长和衰老也都是慢的。 她几经辗转,终于租到一处便宜的房子,房东是个特别任性的城里长大的女孩。然后她们开始相处。起初的日子诸多不合,多是生活习惯上的。但是外来的女孩沉静少言,对待另个女孩的娇纵作风低眉顺眼,所以两个人之间从未爆发过争吵。城里的女孩经常带不同的男友回家过夜,声音很大。她对自己发育完美的身体感到骄傲,又不爱惜,感情上的不顺让她常拿自己的身体出气。后来转机出现。在城里女孩感情和体质都糟糕得一塌糊涂的时候,另个女孩辞了工作照顾她。她做清爽可口的饭菜给她吃,帮她擦干洗完澡之后湿漉漉的身体,夜里也有时睡在她的旁边,及时把她从恶梦中唤醒。她们有了一种相互相依赖的关系。城里女孩痊愈之后收拾房间,整理出一叠自己不想要的衣服,便叫那个女孩来试。她当着她的面,脱得只剩下内衣。她暴露在她滚烫的眼神下。然后她们亲吻,抚摸,互相探索对方的身体。她们觉得这样在一起很舒服,也再也不会有伤害。 后来终要分开。城里女孩要出国,而村里的女孩也该回去陪一段时间想念她的老人。女孩下了长途车,车远行,留下一路烟尘。她提着两只箱子,向家的方向走去。妈妈正在灶前盯着一锅汩汩翻腾的肉汤,用铁勺子轻轻撇去血水泛上来的泡沫。她告诉她爷爷就在院子里。她绕到后面去,看见爷爷在给豆角支架子。他未老,让她一下恍惚,不知道自己是已经回来还是正要离去。她走到爷爷身边,爷爷欣喜地将她抱住。他们开始聊天,说农作物收成的好坏,也说她在城里打工的艰辛。他并不知道她经历了怎样的褪变,还有怎样的告别一段恋情的苦恼。她环视四面群山,看天上的云卷云舒,微微叹了口气。 故事的气质有些像《恋恋风尘》。青春期的苦闷稀释在漫漫光阴与田园美景里。城市生活纷扰迷乱,但两个女孩相依在一起,感到日子过得温暖。《恋恋风尘》最后的叹息也适合给这个故事收尾:是的,人世风尘虽恶,毕竟无法绝尘离去。最爱的,最忧烦的,最苦的,因为都在这里了。 我觉得写拉拉生活的作品,须得有一个前提,即两人权势上的不对等。我能想到的例子比如《穆赫兰道》。在影片的现实叙述里,Dianne 从安大略只身闯荡好莱坞,与Camilla一起试镜,结果只得到了一个小角色,Camilla却一路窜红,直到宣布要和导演结婚,深深刺痛了她的恋人Dianne;而在梦境叙述里Dianne化身成Betty,活泼开朗,她来到洛杉矶便直接住进了在好莱坞拥有强大关系网的姨妈家,之后凭借演技在试镜中博得一片称赞。Rita是失忆后的Camilla,车祸中受了伤,惊恐又弱小,需要Betty来呵护。还有《植物学家的女儿》。唐山大地震后李明在孤儿院长大。她去到一位植物学家的门下学艺,和他聪慧乖巧的女儿陈安相恋。最后是安妮宝贝的一个短篇《下坠》,安自炎夏的海南来到上海,和乔住在一起。安依赖乔跳艳舞挣来的钱过活。总之,风尘仆仆的到来和孤立无援的处境,是恋情发展的必要元素。房东对房客,就是强势对弱势的一种体现。 所以,当我拖着两个158的大号箱子,推开Apt.53门的刹那,我就感到自己走进了这样的故事。那时我未来的室友并不在家,她把钥匙留给了邻居。我看到她的卧室里,内衣飞得到处都是,床头斜倚着一根棒球球棒。走进卫生间,我把我的洗漱用品摆好之后,定睛发现我们俩的牙刷一红一绿,式样相同。而我那把是妈妈在我临走之前,着急忙慌地从楼下华普超市买来塞给我的。我们的剃刀都是维纳斯那款,我用粉,她用蓝。接着我转到楼下,入眼的是橱柜顶上的一排酒瓶。正当我拿起一瓶,要看是啥洋酒的时候,门外传来敲门声。我的室友回来了。她的长相着实吓了我一跳。她体格健壮,一脸凶相,是个从小在美国长大的台湾人,学的好像是运动疗伤这个专业,自己本身也是运动员。她把我的箱子一口气提到楼上,看得我倒吸两口冷气。 接下来也都按照我编的情节那样发展。我们的生活习惯不同,她早已是美国人的饮食方式,吃的东西全是现成的,面包夹火鸡胸,金枪鱼沙拉或者微波炉快速热一下的冷冻食品。于是每次我炒菜弄出油烟的时候,她便面色不悦。她后来买了瓶空气清新剂,一天喷很多回。花朵的芳香消灭不了油烟,反而混合出一种很奇怪的气味。我要是炒菜时候开窗,之后忘关了,然后又开了空调,她就又要来提醒我。可怕的是冬天,因为她实在是太结实了,所以暖风温度设得很低,我在日出之前被冻得神志不清的时候,真觉得那风是冷的。万在博客里描述我的悲惨情形非常传神生动:“以前她睡觉是睡地上的一垫子,由于天冷又没暖气,把被子衣服毛巾手绢能捂身上的都捂上了,乍一看俨然一流浪汉。让我不禁想到《北京人在纽约》里王启明刚到纽约时的惨状。” 她的确也是强势的,我打不开的瓶子罐子统统拿去找她帮我拧开。我们平常的对话是我说中文她说英文,我有时候痛恨自己怎么说着说着就有点台湾腔了,说话时愈发底气不足。有一个可以让我们关系发生转变的事件,那就是我从导师家吃饭回来,食物中毒了,上吐下泻,在床垫上奄奄一息。她扔过来一个体温计便没再搭理我。我用最后一点力气,给李涵在msn上发了一条消息。他不一会儿就过来,给我熬了粥,削了苹果,看着我吃了药。我想,那天要没有朋友的照顾,就让我一个人流干眼泪吧。 她的强势可能只是外表上的强壮而已。她挚爱的频道是迪斯尼频道,每天晚上必看《辛普森一家》,嘿嘿傻笑让写作业的我一阵阵地分神。有次我也撞上她拿着棒球球棒,大呼小叫地追赶一只蟑螂。 有时候,我真感觉我们是一对儿结婚三十年想离婚离不成转而进入冷战期还在同一屋檐下居住的夫妻。我们可以同时在厨房里准备早餐却视对方为空气,或者都在卫生间里梳妆打扮保持目不斜视。 她五月份就要毕业了。我估计我回北京的时候她还在这个房子里,再回来的时候已经是我的新室友和她的小狗儿在迎接我了。她一定不知道我在什么博客大巴上写她,并且还是从一个同性恋故事写起。我觉得这样才对得起我们这八个月的合住经历。不过我敢肯定,我们一辈子都不会再遇见了。 |
窝 ……Cindy2008-04-30 02:19:22
来了香港三年之后才终于体验到了些热热乎乎的宿舍的感觉,在港岛西环薄扶林的众多外表简陋,又瘦又长,但又总是自称“花园”或某“阁”的楼宇中占据了一角,与其他三个姐妹打打闹闹,说说笑笑,过起了港大硕士生活。 关于我们这小小的怡景花园12boy(b for boy,as 港仔 call it)得来的艰苦卓绝我未曾亲身体会,不过时常会听赵美人和大壮壮说起。去年7月意识到申请学生宿舍已基本无戏后我联络了也要同来港大读硕士的赵美人,准备到时候一起同租。美人是我的高中同学,也是花粉死党,remind放学归家小伙伴,性格开朗,为人热心,有着闲人马大姐一样的仗义性格。彼时她与同来港大读经济硕士的其大学同学---qq上自称大壮壮的张红华作为排头兵率先来港,两个人担起了为我们找屋的重任。可以想见,炎炎八月的香港,初来乍到的她们俩便要深入本土生活走街串巷的看房,和香港房东鸡同鸭讲,为定下来的房子配置各种家什,着实不易。不过她们的辛勤劳动使得我可以坐享其成,9月份直接大包小包奔向这个两室一厅的小屋。 当我真正住进了普通香港人住的房子才深深体会到了伟大祖国的地大物博。横向对比一下来说,北京一普通市民其实享受的是香港年薪百万人仕的住宅面积,所以不奇怪当我向其他三位室友展示高中好友正阿哥如今在米国的大号斯时,我们四个人会一起围在电脑前长吁短叹。 不过房间虽小---我在继北大宿舍一年后又一次爬到了上铺,设施虽老---那一台甩干时震动的像是自己要开始移动的日立洗衣机,我却住得挺开心。我想那主要原因是住在屋里的这几个人:美人,壮壮,还有我的下铺重庆美女alice,我们相处得其乐融融,一年当中培养出了姐妹淘的感情。在美人发奋学习粤语歌的一个夜晚,alice与我也被其带动,纷纷挑战起了难度歌曲。于是那情景便是:三间屋里三个人埋头苦练歌词,一遍复一遍地听歌摇头晃脑,拿出了头悬梁锥刺股的精神。而后,我们相继汇报演出,在我表演《我爱台妹》阶段出现了一次小高潮,四个人围在外屋群魔乱舞,煞是癫狂。 当然住得如此市井,本地化也不全都是乐子,它有时会给我带来一些措手不及。譬如几个礼拜前当我正盘腿坐在上铺看书时,突然听到一阵急促而不间断的敲门声。待我从上铺匆匆滚下打开门一看,一胖一瘦一黑一白两港仔矗立门外,他们上来哐哐用广东话说明来意:“Li Ci Men呢?(注:那是前屋主)我们是债务公司的!”我答,前屋主似乎已经移民,我们只是租她房,不清楚她的去向。两港仔不理会我的解释,话我知:快!拿笔记下这个电话,然后联络Li Ci Men,告诉她陆小姐要找她谈谈!说罢拂袖离去。生平第一次遭人上门索债(虽然不是索我)而且第一次碰到这么凶的港人,那天下午我那幼小的心灵久久未能从由此遭受的惊吓中缓过来,并间接导致后来我不小心把茶水撒到了笔记本键盘上,那用了3年的小黑自此变成了一具尸体。 在外租房一年,其中生活琐事无数,回忆起来也是有些欢喜有些忧。但起码,这一年的生活因此多了些色彩和滋味。现在再搜索本人香港生活关键词,那一定多了这些:西环,叮叮车,蓝山茶餐厅外卖小哥,街边甜品店老爷爷,煎酿三宝,以及,“裕记价格,天下无敌”… |
Perfect day ……Yucca2008-04-19 14:21:00
反正,那个有阳光的九月里,我心里一直响起来的歌就是Lou Reed的Perfect Day,是空气里散发的尘土味道里,都是这个味道。搬到现在公寓The Goodman后,在美国劳动节的下午,看的第一部电影,猜火车。那时,刚好是抵达Milwaukee的第20天,我们寄居在学校旁边教会的会所半个月,我去见过一次密歇根湖,被街道上开派对的年轻人在深夜里吵醒过,见到过许多场大雨,我还在夜里听到过醉汉的哀号。过去在成都的一年里,我住在饺子的家中,我喜欢极了学校旁边那段铁轨,因为失眠的夜里,路过那段铁轨的火车们和我有一些秘密。那些派对过后的欢呼,醉汉的哀号,英语的叫唤,我知道,我真的已经在很远很远的地方了。 找房子的时候,是段难忘的时光。我们每天顶着明晃晃的太阳,走在这笔直的路上,以学校为界,从南走到北,从北走到南。什么都没有。没有手机,没有网络,没有信用卡,没有车,没有床…有的只是那行李箱子里还有中国味道的衣服,日杂用品,我爱不释手的帆布鞋和裙子,还有我们疲惫的心里那些若有若无的美国梦。也经历了许多个夜里滂沱大雨,我在半夜醒来的房子里,睁着眼睛发呆。我记得,在国内的时候,我还很怕鬼,就是一直不可名状的恐惧,无法摆脱。可当真实地在这里生活了数日,我便不那么害怕了,总觉得失去了语境,或许,也是因为我不再年轻。鬼,是什么样子?当我们仍寄居在那栋房子里时,半夜起来去洗手间,看到木楼梯,窄窄的通道,心里却是坦然了。 然后,又辗转,九月的第一天里,搬家来了这里。三楼的小房间,清晨能看到阳光照进来。最初的最初,也是没有任何东西,朋友送的双人床,朋友送的椅子,在路上捡的小凳子,旧货摊买来的微波炉和大桌子,然后,渐渐的日子也丰富了起来。有的时候,我就望着这红色的地图发憷,或者是四面白色的墙和天花板上的大吊灯和风扇。有很多天,没有装网络,就用窗户外飘进来的微弱的无线信号,使劲地同外面联系。那个时候,声音玩具成天在我耳旁的歌就是,青春的人儿啊…每一个甜蜜的瞬间我只想这样拥抱着你…渐渐的,有了自己的信箱,自己的地址,在这里的银行卡,可这些也换不来那种踏实感。那种我住在宿舍八人间,八十厘米的小床的踏实感,那种我住在饺子家里即使是睡在沙发上的踏实感,那种我在家里光着脚睡在地上的踏实感。 吃饭和睡觉,成了每天的大事。已经不是自己最早给自己做饭了,那阵子的财富就是从国内带来的无数调料。偶尔也自己会改良菜谱,比如加了小蘑菇和火腿的麻婆豆腐,还有番茄味道的糖醋里脊。做饭成了一种乐趣,我承认我真的是个很好吃的人,恐怕向来只有好吃的人,才不畏惧做饭的繁杂。后来冬天来临,开始使劲地吃火锅,从家里带过来的桥头牌火锅底料,真的很好吃。慢慢地,也开始花无数个小时煨一小锅汤,多数时候是红烧的牛肉,用妈妈托人带来的香料,那真的就是看得到清澈的红油,很松软的牛肉和入口就化掉的土豆。嘿,这就是那些小小的乐趣,丝毫不骄傲的。 说起来那个电影,猜火车,到末了听到Lou Reed的歌声,只是觉得堕落。这首歌是我高中时候某个生日,有人唱给我听的。那些絮絮叨叨的反复的诺言,最后始终不如一首歌来得温暖。整部电影就是一个青年冗长而且遥远的自述,选择,不选择。毒品,朋友,性,家庭,事业…那些总以为一望无际的青春,跟着片子里翻来覆去的电子乐和晃动的画面一起,陪伴我不需要出门的假日。只是觉得疲倦和劳累,看过这样的电影,像是一场谁人青春的回顾曲,无法可惜,只剩下悔恨和懊恼,那样的过去,我从来未曾参与过。 去年劳动节的下午,电影快要结束的时候,他出门换水壶的过滤器,我蹲在地上打字。想着《猜火车》里的结局,最终是怎样早就不再重要,我只是知道,现实里的青春,每走错一步,都是非常地残酷。 |
悠長假期 ……Mia2008-04-17 03:18:56
半夜里热醒,才发现,原来这里的天花板表情是这样。我还没习惯,这个一年四季都是30几度炎夏的热带城市。虽然没有时差,可是连续三天,依然睡不安稳。在夜里忽然醒来,海蓝色的大抱枕歪斜的躺在地上,没有小乖跑去上面卧着,伸手去够床头灯,却扑了个空。我揉揉眼睛,渐渐清醒,这里不是北京,是的,这里是新加坡。 我来到这里毫无目的,除了要在通关的时候郑重其事地跟检查员说,我是来探亲的。很多时候我都想来一场轰轰烈烈的大逃亡,或是流浪,很多时候我都渴望脱离原先安稳的生活环境,过一个人辛苦却独立的生活。可是当我长途跋涉来到这里的时候,我依然天真烂漫的睡在爸爸租的套间里,享受不太优质的空调冷气,以及妈妈熟悉的烹饪味道。 白天没事的时候,常起个大早,跟妈妈上社区附近的巴萨买菜,挑新鲜的榴莲,带肉骨茶的佐料回家烹饪。偶尔也会坐两站公车,或者干脆溜达到爸爸办公的地方,吹强劲的空调,充当十项全能小秘。晚上和各种朋友相约去吃特色料理,有时候订位去当红的餐厅,有时候排很长的队买一份当地最正宗的海南鸡饭。回家之后卧在客厅里边吃水果边看华语娱乐频道,有一个叫作STAR的歌唱选秀节目正如火如荼进行。 接近赤道的炎热夏天,太阳散发着毒焰,穿着拖鞋出去散步其实并不怎么浪漫。但我还是跑遍了所有新加坡能称之为景点的地方,一次又一次把地铁卡里的余额刷爆,混在观光客和市民中,用沉默的走马观花式,看繁华夜景看国家公园看民族风情街看教堂寺庙。 这个城市的文化极为多元混杂,却力求保持一种多民族的和谐共存。据说每个民族的传统节日都有所保留,而且相当公平的各放一天假。所以你能看到这里的人们同时过圣诞节,马来节,印尼节,春节…… 刚刚过去的时候,正好赶上新加坡国庆,挨家挨户都在窗户上挂国旗,从路边走过相当壮观。周末举行大型庆典,虽说检阅气势和烟花规模都比不上国内的50周年大庆,但在仪式过后分散回家的人潮中,却能看到手举小旗依然兴奋的人们,和一张张欢欣鼓舞的脸。他们爱国爱的很诚恳,已经成为生活中的一部分。 通常旅行社安排的东南亚旅程,在新加坡停留不过短暂的两三天,作为短暂休憩的中转站,为非是逛街购物品尝美食游览名副其实的城市花园。而我在这个城市,整整生活了一个月。在这个设施齐全环境优美的小区B座顶楼,和我的爸爸妈妈一起。 这是我的悠长假期。所以,新加坡于我,也不过只是新家坡。 没有网络,就在书桌上铺开日记本;没有零用钱,就指着想要的东西,磨妈妈慢慢的掏出钱包;存在于把角的小房间,木质的单人床,笨重的电视机,90年代的装修风格……这一切的一切,都让我想起来,我的小时候。 夜里醒来,我想起第一次一个人睡,第一次因为一个人拥有整个房间而兴奋的不能入睡。在我体内的基因里,总是藏着对自由出走的渴望。然而家庭作为甜蜜的负担和温暖的捆绑,却也是始终存在于我内心的巨大拉扯。我以为我会迫不及待的奔回北京,迎接即将享受单身公寓的新学期,却在爸爸妈妈送我上飞机的海关门口,非常不争气的低着头一句话不说,赖着行李不想走。 一路飞机的颠簸,伴随一整夜起伏跌宕的惆怅、不舍和失落。在大清早未开门的北京机场KFC,我忽然明白,有哪些东西是不能失去的,这便是旅行的意义。我在日记的最后一页写下最后一句话:家的定义,就是爸妈在的地方。不管是熟悉的北京,还是新加坡暂时租下的公寓,哪里有他们,哪里就是家。 |
從安身立命說起 ……remind2008-04-12 17:34:25
第一次踏進法國木結構的房子時,我就能感覺到身上已經開始長苔蘚,每踩一腳,腳下的木地板都會發出“咯吱咯吱”聲,要把大約40公斤的行李手工拖上7樓,我整一個大傻眼,呆站在一樓向上看。 這就是我到法國來的第一處房間,和江浙口音的老教授同住在一起。屈服在自己尊師愛幼的美德下,因為不好意思發出聲音吵到隔壁老人而輕手輕腳。雖然只住了四五天而已,卻只下了一次廚,煮了一碗方便面。其它時候只用了熱水煮咖啡,吃壓縮餅干,確實也吃不下什么東西。情緒始終很低落,臉上分明寫的就是四個大字“人生低谷”。 江浙老人時不常地對我說:“那個……我太太……不喜歡吵鬧。”“那個……我太太……有潔癖。”雖然在我住的這段時間里,這位太太還在國內省親,但是她鮮活的形象已經在我腦海里形成。江浙老人用他太太軟威脅我早點找到別的房子搬出去,并且不要弄亂廚房和衛生間,以及不要走進客廳之類云云。 因為是委托了幾層關系找到這個住處讓我安身幾天,但前提是按天付錢,而且越快搬走越好。雖然我心里也是千百個不愿意,不愿意留在這間苔蘚屋,但是新房子卻無從找起。老人家不開放給我他的網路,學校又已經開始正常上課,基本上變成了一條死胡同。也不知道是否算得上幸運,下飛機到巴黎的當天晚上,曾經匆忙利用當時接待我的某姐姐的辦公室,匆忙花了兩個小時上了留法學生的網站,匆忙記住一個電話號碼,后來就像救命稻草一樣被我抓著不放,那就是我的第二間住處。 我的房東也就是我的室友,后來變成了朋友的臺灣女孩。當終于得到她的消息已經搬到了新房,我二話不說收拾行李就走人了,臨走前和江浙老人道別,老人客氣地說:“那個……算啦……才住了這么幾天……房錢就算了……”我扛起箱子沖他一點頭,干脆地說:“謝謝您”。然后轉身扭頭就走,那干脆利落的動作估計跟觸電的一剎那差不多。背后該老人大概心里也一哆嗦,想說這倒好,您還真不跟我客氣。 找房子,就絕對不能客氣,有了機會就要立刻行動,特別是在巴黎這種房源稀缺,房租昂貴的地界。 新房子的地理位置很不錯,房子本身也是新時代的磚房,看起來還挺氣派。剛剛住進去時正是晚上,分給我的客廳也沒有燈,昏黃的一間房連著廚房和地下室,別扭地擺著一張皮都劃爛的黑色沙發。是的,我是逃離了哆嗦老人和哆嗦地板,但是我又來到一間空得發慌的初級房。鑒于我急火攻心,竟然也就這樣發現了一些奇妙之處。比如遠處的落地燈調到最亮可以當頂燈,比如沙發換個位置可以蓋住地下室的欄桿,比如小電視柜拖過來放在沙發旁邊當書桌兼餐桌,后來還發現原來爛沙發打開是個雙人沙發床,地下室還有一個大破雙人床墊。 雖然都是破得有點嚇人,但是好像收拾收拾鋪上毛巾和布也還都能用。于是那個晚上,我睡在沒有打開的沙發上,整晚開著電腦放Friends,帶著耳機才敢睡覺,做的夢都是地下室里飄出好兄弟。 這間房最終也沒有住到1個月就必須要搬家,房東聲稱只租一人不同意兩人,于是每天下課也要留在學校上網找房。比較倒霉的時期是在房東回到巴黎之后,為了裝修他的地下室,每天大清早就和阿拉伯裝修工人在樓下開工。我是隱形人的身份,所以不能讓房東見到我,所以每一天都要早早出門,每一次出門前都把屋子收拾的好像不會再回來。恍惚間覺得自己是不是地下游擊隊員再投胎。 我熟悉巴黎地鐵也就是在這個時候。因為手里是沒有鑰匙和門卡,所以常常要等室友先回家。時值從秋入冬,外面實在變得不能呆,公用電話亭也沒有了意義,所以只有坐上地鐵滿處亂轉,專挑地上路線,晚上風景蠻好。 記得一次晚上10點,實在沒有地方呆了,只好跟著一位大哥混進二層,一個人坐在家門口的地方看報紙。這時突然接到迪哥的電話,迪哥說,這都快11點了你還沒進家門?小可憐兒呦。其實,如果他不說,我還真沒覺得自己慘,我嘰里呱啦和迪哥聊著一塊錢一分鐘的電話,突然對門鄰居走出來,我仿佛看到他努力著沒有尖叫的臉,上面寫著:“看到鬼”。我慌忙安慰被嚇壞的鄰居,說我的朋友還沒有回來,他才一步三回頭的離開。 最終搬到現在的小小單人套房,雖然也有過漫長的等待,但是終于住進來以后,才有了安身巴黎的感覺。我推開門,看到小小的17平米,大大的陽臺,一角的廚房安靜地呆在那兒,好像在說:歡迎回家。 |
無家想歸 ……波比夏2008-04-11 17:10:05
記憶中有一個難忘的下午,難忘的原因并不是發生了什麽特別的事。其實根本好像什麽都沒發生,只是平凡而真實的陪伴。 兩個人睡在一張床上,什麽也沒有說,好像連擁抱也不太多,只是手握住手,或者一個人把手放在另一個人的胸口或肚皮上,安靜地睡着。窗外的陽光很明媚,但沒有拉窗簾,也沒有關窗開空調,可以清晰地聽到外面知了的叫聲。好像中途也有熱醒過,但看到對方安然地在睡,也只好閉上眼睛,讓心靜下來。 後來四五點起來,騎了輛不太好的單車,兩個人到小區後門的菜場買了些菜。太陽下去了,但地面依然在散發着熱。不會做飯的我,在屋里看電視,等着菜一個個燒好,雖然也只是簡簡單單的兩菜一湯。 這樣的一個下午,讓我在後來一直都記着,是因爲在當時,我真的很想要一個陪伴。我談了一段沒有相處的愛情,我租了一間一個人住的屋子,但那都不是我想要的生活。好聽的表白和動人的承諾,有時候真的比不上一次安穩地的陪伴。太多的愛情都只不過是索取和給與,佔有與保留,卻忽略了最基本的陪伴。 如果我愛你,不像你愛我的那麽深,如果你要的一輩子,我不敢說出口,是不是你就會決定不再陪伴我,不再愛了。這樣的假設,已經在上一段的愛情里驗證過了。選擇繼續糾結在愛的多少和長久這些意義里,而不是我們在一起,坦白說,我看輕這樣的愛。 我看重的是像那個下午那樣的陪伴的愛。 January 22, 2008 因爲決定了要離開上海,開始忙着打包行李,在下周前先托運回去。都是一堆夏天的衣褲和唱片,還有一些雜物和書。雜誌什麽的是不打算帶走了,先前也在豆瓣上發言,贈送了一部分給些想看的朋友。 前陣子,先是空調坏了,出不了暖氣,已經熬了好些天。這幾天,熱水器也出了毛病,只好跑到朋友家裡去洗澡。昨天終于把熱水器修好了,空調恐怕得過兩天才來修。其實在這也住不了幾天了,轉租的消息也已經通知,還剩最後一個季度的約,怎麽也得幫房東找好下家。有朋友覺得我傻,這些事情根本應該是房東自己來處理,無論是修電器,還是轉租。但對我而言,開口有時比做事還難,什麽事情都先自己攬着。 屋裡的東西還真不少,怎麽說也是在上海待了四年的。稍微大件的東西陸續準備送給好友,都是以前在宜家買的,那時候還幻想自己能在上海有個家。現在回想起,覺得有點幼稚,當然現在也不夠成熟,還是時常會幻想,什麽時候,在哪,會有一個自己的家。唱片也安穩了,不必隨我南上北下,到時候説不定衣櫃裡都是襯衣和西褲。 已經和一些朋友吃了散伙飯,還有一些在最後的十幾天裡告別。好幾個朋友問我,捨不捨得的問題。其實好像真的沒有什麽捨不得,但卻多少會有些難過,說不上來。四五年前,對上海知之甚少,到現在也算是半頁上海地圖了,來來回回的飛機票,也攢到了十幾張。 如果真正地完全離開了這城市,一定還是會很想念。對自己而言,事情只要加上一個絕對的定語,便變得有些難。熟悉的交通和滿地的便利店,現在還能去,以後可能機會甚微。還有不多不少的朋友們,雖然大部分時候,因爲我的性格原因而疏于聯係,但其實我都記得。還有幾個三四年交情的朋友,謝謝你們對我的愛和關照。記得剛來的第一年真的很低潮,有走不下去的感覺,也是有你們讓我樂觀起來,到現在要離開了。 四年的時間,學業沒有什麽進步,甚至只能揣着畢業証而不是學位証回去。而即便是曾經努力要到上海的原因,當初的理想早沒有在實踐,也只是成了可能是一輩子的好友。每次這麽想都覺得,自己在上海的四年很失敗。 December 16, 2007 九月初回上海後,沒過幾天便發現身份證不見了,然而不是錢包遺失,所以一直懷疑身份證是否躲藏在屋子裡得一角,遲遲沒去補辦。從那個時候開始,已經有了要把這個屋子好好大掃除一次的念頭,説不定身份證也能被輕易找回。 兩個人在一起的時候,總是錯誤地認爲對方應該會來打掃之類吧,尤其一個人是懶人,一個是可以容忍邋遢的人。那陣子屋子真的很髒很亂,時不時還會有小小強跑出來。每次都約說,這週末我們一定要大掃除,但最後都不了了之,直到分手。 人剛搬走的那幾天,屋子雖然少了不少東西,但因爲打包行李什麽的,只是變得更亂。兩個人一個下午,便能分清你我,現在回想起來還覺得有些奇妙。當時,自己買的那套被套和床單一直扔在髒衣服的簍子裡沒洗,而正在用的那套被拿走了,只好睡了幾晚既沒被套也沒床單,只有白花花的被子的床。更奇怪的是,小打小鬧地收拾過一回後,我居然一個月都沒有再收拾過屋子。廚房裡的汽水罐堆積如山,魚缸裡的魚一條一條相繼死去,地板上雜誌亂扔。 終于在上星期,我決定一定把屋子從南到北,好好收拾一次。雖然再過個兩個月我就要回深圳了,但只要在這住上一天,也要讓自己住地乾乾淨淨。其實這倒很符合我做事的性格,很慢很拖,然後突然爆發,勢必要做完這件事,而且要非常地徹底和完整。 最後花了整整十二個小時,從頭天晚上九點開始打掃,然後到淩晨三四點才睡覺。第二天中午起來後,下午繼續打掃和收拾,一直到晚上。幾乎把整個屋子都沖洗了一遍,所有能抹得東西都抹了一遍。剛剛打掃完的時候,甚至覺得整個屋子都在發光,空氣也變得清新。忘了說,最後的最後還是沒找到身份證,但也死心了。 November 7, 2007
上海突然變得像夏天一樣熱,新聞裡說是歷史同期的最高溫。我在外面找了一天的房子,坐學校門口的一路公車,坐到終點站。因爲聼朋友說那邊的房子,租金都比較 便宜。到了那,真的覺得很陌生的地方,人也不像市區那麽多。其實我喜歡人少的地方,但那樣怕自己更自閉,成天待在屋子裡。後來問下來,一室的租金其實也沒 便宜多少。 一直還在猶豫應該租在什麽地方,是學校附近,上海最熱鬧的商業區之一,但租金不菲;還是選擇遠一點的地方,雖然那可能造成一個多星期,我都不在學校出現。最後一學年,其實學校裡的事情還是蠻多,最後的考級要通過,重修的學科也要補完。再不裝一下好學生,這四年算是白讀了。 不過真的還好,剩下在上海的時間,掐指可算。還是一定會回深圳的吧,那樣至少不用考慮租房什麽的問題,也不用餐餐都在外面吃。這兩張照片,是前年的暑假拍得,由家裡走去市游泳館的路上,陽光真的超好的。自從來上海後,發現自己對深圳的好感深了好多,我還是喜歡深圳的夏天。 看完房子,坐車經過虹橋開發區時,逛了一下百盛,本來只是想去上個廁所的,後來卻給自己買了件美津濃的短袖。試衣的時候,覺得自己好像日本男優,還是專門演什麽體育系男生的那種。再加上前幾天剪了個小寸頭,被巴里說成我是在學中田英壽。 夏天快回來了,那個快樂的波比夏也應該會一起回來。 March 30, 2007 我想,也許是我還沒完全適應深圳的生活,雖然深圳是我的家。前天想去逛一商場,結果到了那才發現已變成手機賣場,哭笑不得,初戀時曾常在那買東西的。後來想去一個湘菜舘,也不知道是什麽時候改庭換面的。在上海待太久,深圳的確變得有點陌生起來,加上自己的適應能力一直不太強。 以前每次來來回回,總是大包小包,要帶好多行李。從課本到大衣,從唱片到玩具。其實我知道有的東西根本用不到,也許到最後拿都不會拿出來。但我還是執意會帶上,因爲怕萬一用到,怕那種不確定不安全的感覺。我總是希望自己的東西能圍繞在自己的小磁場,像蝸牛生活在它的殼,覺得那樣才夠自在。 但這次回來,並沒有帶太多的東西,連老媽都覺得奇怪。我也不清楚爲什麽,也許是這半年在上海的獨自生活,給自己領悟。有時看着滿屋子的東西,想起三年半前,自己還是個拎着兩三個行李包的學生。前兩年和朋友在一起時,總希望把住的地方弄得像個家,或者說把上海當家,於是安心的買來很多東西。 沒想到,最後買來的都成了日後的累贅。還有半年就要畢業了,這些東西該又何去何從。九月份的那次搬家,打包了好幾箱東西,後來一直都沒有拆封,所以這次根本沒帶什麽唱片和書,衣服也少了。決定一切都從簡,等待夏天一次過把它們都帶回來。 只是有點難過,我在上海還是失敗了。我最初的目標,是和一個人在上海有一個家,然後生活在一起。我失敗了。 January 26, 2007 |
第二号报到:喂,你好吗?2008-04-06 03:06:54
Hello, hello, hello, hello, how low? 我想,我先要道歉,由于一些私事,拖拖拉拉,毫无责任感。不说别的话,就道歉,先给自己贴个大字报。于是也看到,时差在长大,它不是个随便的东西,如果是,那就让它随便。趁它还小,纠正错误,给它一个正确的道路,要打,要骂,都好。 我说写这期封面的话,有些私心。有一阵子,我突然觉得自己还在成长,就是那种,身体上的,像在长高,我才想起是春天来了。这本来就是个让人喜悦,穿漂亮衣裳的季节,可是往往到了四月的春天,我就会去想一些关于离别,生死,还有可怕的广袤的宇宙。近期我在看的一个日本电视剧,那个计划自己在十一天后自杀的男人的故事。其实我真的想说,这些都没什么的。 春天了,打个电话,给心爱的人们,说些温暖的话吧。 Yucca |
你,听我说 ……Yucca2008-04-04 05:25:55
每到四月的时候,我总想跟你说说话。 当我从温暖的成都,来到这座北方湖滨城市的时候,我以为我真的过不了这个冬天。前些日子的天气预报说,之前的冬天是1885年以来,下雪最多的。偶尔我们会去在城中心的体育馆看些篮球比赛,就是密尔沃基雄鹿队。对,那个中国小孩的名字叫易建联,你不认识他了,如同你不认识我。我想想看,那个时候,我才九岁。九岁的小女生,充满心机的想要得到全世界的认可,要讨周围的人喜欢,要考一些高分,拿几张奖状…从那时起,心里渐渐的有个标准,想要成为一个好人。就是一些模糊的幸福感,一个好女儿,好学生,好同学,将来做个好女朋友,好妻子,好妈妈,教育孩子成为一个好人。可是,当我在夜里突然醒来,就是昨天的半夜,想起自己远在彼岸的亲人,忍不住眼泪,最后终于失声痛哭。那个我想要摆脱的妈妈,如今我越来越像她。那个我从来能肆无忌惮的爸爸,他身体里犹如炸弹的疾病,成为我柔软肉体里的剧痛。 其实,我没有那么想念你,甚至连那些狂热都没有。可是我究竟是在难过什么呢。 你一定想象不到,那个南方的城市,夏天暴雨前阴霾的天空,还有石板砌成的路上,隐约可见的青苔。我的四季都剃光头的小男生同学,就是在那个下暴雨的下午,递给我一张没有封面的盗版光盘,这场景现在回想起来可笑极了。那不是浪漫故事的开始,至少在我预先想好的情节里。然后,你的声音,到我耳朵里,就是你的声音。是远处的一个男人跟我叹气,聊天,说说往事。于是我站着听,坐着听,看书听,写毛笔也听,走路也听。你的快乐不快乐,都跟我讲了。而我,常常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身上,如果他笑,我便也跟着笑,倘若他难过,我也必然会有些小小的伤痛。在初来美国的时候,也是我和他共同生活的开始,我们总为了一些莫名其妙的事情争执不休,没有结果,最后又和好如初。你知道么,我喜欢的那个人,如同孩子一般的清澈,在初春回暖的电话里,对我唱起那首关于承诺,意愿和热爱的歌。我想我可以相信,并且我总觉得我需要一个朋友,像他这样的人。 所以你说,春天有什么不够好,偏偏要用来离别呢。我也要问我自己,春天有什么不够好,偏偏要用来失眠呢。在无法入睡的清晨,我木然的坐在电脑前面,偶尔地,我会看看你唱歌的模样,你抽烟的模样,你站起来走路不说一句话,你低下头笑起来的模样。初春有一些雪融,可这个城市却也下起雪,走在街头,冻得我的手指都紧紧地捏在一起,可你仍然在我耳边叹息,说着这恼人的春天,这不想再去热爱的宇宙,还有那些我们爱着却不得不分开的人们。春天就是让人焦躁不安,彷徨踌躇,时有激烈的小篇章,可那些如何,还是掩饰不了我们那些脆弱不堪的内心,一些龌龊的思想,爱慕虚荣的美好愿望。所以我想,我想写封信给你,跟你说起其实没有什么的,春天不过就就是真的容易让人狂躁。我也有讨厌别人的时候啊,我就不说话,我就是不说话,我就再也不能说话了。 那就不说话吧,没人会责怪你。我跟别人说起,我说你唱Oh Me的时候,仿佛就是只在跟我讲故事一样,讲你自己的事,我也不懂得。那年我也才九岁,那个充满心机的女孩子如何知道千里之外的你,在烛光和鲜花中,弹起吉他哼起歌来。可是那些眼神,至今让我觉得难过。这个春天,我得到很多的祝福,有些峰回路转的小小惊喜,那么意外。然后我也在恍惚中就做了一个决定,我开始要重新读书,我开始要重新做一个好学生。你呢。这个春天,你做了什么决定。我真的,很想很想打个电话告诉你,你走的那年,那个九岁的小女生,终于折腾来到了美国,这个春天,她在密尔沃基快乐的活着,并且,想念你。 写给亲爱的K。 |
Mia,快接我电话 ……Mia2008-04-02 01:43:13
我给你打电话你竟然不接,实在太不把我放在眼里了。 其实你烦个什么劲呢,不过就是几篇稿写不出来,就觉得压力大得把肩膀都压垮了。不过就是面试完之后的HKBU像你拖欠稿一般拖欠offer,你又何必这么着急上火呢。 你现在一定非常愕然,用你一贯的惊慌失措表情,无辜的盯着屏幕,心跳紊乱,手脚冰凉。心想这人到底是谁,明明不认识却有我的电话,还能通过blog找到我,要知道我的blog明明是有权限的!我明明是最低调的! 其实你心里早就乐开花了。你最爱这样的小惊喜小神秘。你不接电话是希望我一遍一遍打,直到你小心翼翼装出可爱女生的细嫩声线,以小鸟依人的语气,轻轻的叹出一句:喂。你总是口是心非,掩饰自己,来试探别人,其实你最渴望大家都关心你爱护你,把你捧在手心里。我没说错吧?你现在一定嚼着口香糖嘟着嘴死活不承认呢。 我怎么知道的?其实我和你不太熟,真得不太熟,但是你那点儿小秘密我还是知道的。 尤其是你那点儿二十几岁的小秘密。 据我所知,你想搬出去住,想一个人生活,想拿稿费,想去法国意大利旅行,想真真切切换一个城市生活。不想再挤地铁,不想再争吵,不想被期望得太高,也不想再花家里钱。可是你一直在做理想主义的小文青,觉得金钱那个东西,不值得为它弯腰。于是你现在忙得死去活来,却没有办法支付你在路上的花费,无论是往返于北京东西的地铁,还是去往欧洲的飞的。所以你烦躁,不知道这样的日子还要过多久,不知道它的意义有没有原先想的那么重要,尤其是当你刚刚接触到那个光鲜亮丽的时尚杂志,开始犹豫要不要换掉脚上快穿破的球鞋。 我还知道什么?嘿,我知道的还多呢。你现在在听王若琳的歌对不对?2008年每次你写稿的时候,都要听着这个声音。事实上,你很快就会见到她,还有机会问她一些问题,写一篇文章。为了不让你太得意,我得有所保留,到时候你就知道了。 我只能稍稍透露一点,就是那时兴奋归来的你又将趴在电脑前疲惫不堪,绞尽脑汁,唉声叹气。就像你现在写的这一篇关于电话的文章,和你的几个叫作[时差]的圈子里的小朋友。眼看deadline过了,remind同学写得又快又好,你们天天打电话聊天,可你却写不出你与电话的故事。所以你被迫采取鸵鸟战略,把自己藏起来。比如在MSN上隐身,或者拔掉网线,关掉电话。 其实你也不是写不出来,你是怕写不好,你总是左怕右怕,担心这担心那,你总是困顿于一件事情的意义。你觉得越写越恶心,不是因为缺少了什么调味品,而是越来越怀疑那些小回忆到底值得不值得如此煽情。万一又把自己煽哭了,那才是自作自受一场。就像你刚刚在纸上划拉的: 你把电话丢扔给我,并丢过来一句:我呢。 停-停-停! 你想说“你不住在电话里”的原因,却不想说“因为我要它清晰得烂熟于心,又轻得不留痕迹,当你是不能说的秘密”;你想说“晚自习后等公车前,用呼机随传随到,用公用电话打发时间”,却不想说“那一张IP卡我一直保留至今”;你想说“深夜里偷偷摸摸做好完全说谎准备在小客厅讲电话”,却不想说“无话不谈的知己已是曾经”;你想说“狠心分手总有一个先挂电话的人,我宁愿是我”,却不想说“最后听到的是‘我爱你’”。 停-停-停! 这样真的不行。这样连我都写不下去。不如我来帮你想一想。还记得那年么,你还是多大点的小毛丫头,接到一个男孩打来的电话,邻居小朋友隔着两家防盗铁门纱窗问是谁,你丝毫没犹豫扯着嗓门大喊了一句“我男朋友”,吓得对方再也没打来过电话;那年初中的漫长寒假,你仗着自家的分机电话费包月,和谁煲电话粥看港剧,可以拿着电话15分钟不说话,却能在同一个地方笑出声来,或者异口同声飚出一句脏话;念大学住在中蓝418宿舍的时候,无奈手机信号太差,只能对着窗外的瓢泼大雨,摆出美少女战士变身之姿势,同时口念咒语,才能发出短消息;如果你连这些都不记得了,你总还记得前两天那个+0190852国际长途吧,哆哆嗦嗦按掉的以为是面试的电话,其实是来自遥远的有七个小时时差的北欧国度,而那个人差点就替补你写了这篇日记。 以你看,记忆是多么具有欺骗性的东西,美好的事情那么多,何必拘泥于剪不断理还乱的颓废小情绪。孩子,等你到了我这个年纪,就知道青春的回忆即便残酷,也是多么云淡风清了。 亲爱的Mia,你要爱你自己,无论何时何地。赶紧接我的电话吧,让我听听你现在的声音。提前跟你打声招呼,不要太惊讶——我是40年后的你! Mia2048/04/01 |
电话与我 ……Cindy2008-03-31 23:54:17
我还记得小时候,在那个莫提手机,就连固话都没有在各家普及的年代,人们开始流行用一种叫BP机的工具进行联络。那时候我爸刚有了一个,但每次想找他还要跑到外面的小铺里打公用电话。如果选择了对传呼台小姐说“请机主回电话XXX”,那么呼叫完毕以后还要痴坐在小板凳上等待老爹打回电话来。可以想象那样坐着时间过长的话总会令人焦虑。 所以当家里装上了电话的时候,我真是为自己的生活又向现代化迈进了一步而感到由衷的兴奋。连电话铃的响声都觉得新鲜。开始还像模像样的在电话上盖一块儿手绢以示对这件体积虽小但威力无穷的电器的敬重。 后来手机的出场基本上是一个意思。只不过这回是进展到电话可以移动着跟人走,摸拜喔了。以前通讯具体到屋,现在可以具体到人了。就感觉发明手机的人可真聪明,真伟大。萌懂少年期刚有了手机号可以到处告诉别人的时候,也会因为觉得这是一件标志自己变成大人的事儿而喜不自胜。 不过当那新鲜劲过了之后,手机对我的功能也就停留在接打电话、收发短信、看表和当闹铃使的阶段了,其他那些游戏、照相等等的功能基本没用过,也基本不会有意识的进行更新换代。现在用的诺基亚7270购于两年多前,当时使我想买新手机的直接诱因(动力)就是我原来的手机闹铃声太难听了,简直drive me crazy。起床本身就是一件痛苦的事,那时候发展到连叫我起来的音乐都越听越聒噪,令本人实在心绪难平。 记得买回7270来我最欣喜的莫过于可以把自己想要的mp3传进手机然后设置成个性铃声──嘿瞧咱这点追求。当时刚刚看过《独自等待》,记得里边夏雨猛追李冰冰的一场戏里是他在她楼底下用录音机放歌。那前奏,那几句歌词,简直是我理想中的起床歌儿么。后经查阅,那是花儿乐队的《miss you》,而且在电影中被我听成“醒来…(后没听清)”的第一句原词其实是“星海 夜空连成排”。这首歌后来光荣的成了我的起床歌,至今未被更换。那时候我还截取了《钟鼓楼》前奏当来电铃声招摇过市,很是得意。 心情不好的时候,我就不怎么爱搭理手机。出门也不带,或者摁成静音就撇一边儿,反而一身轻松,清净了好多。另外我还有点电话恐惧症,跟陌生人联系能写邮件就不打电话,因为在我的印象中那种电波谈话通常很怪很尴尬。高科技是挺伟大,但有时候这种无所不能反而让我们变得懒惰和不知所措。真要是回到了沟通基本靠吼的年代,谁还用因为“他为什么不接我电话…怎么变成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了,什么情况…该如何编写此条短信表达我的意思…”之类的破事儿而心烦意乱啊。 |
喂,我找remind ……remind2008-03-31 23:48:02
我的发小田泡泡曾经深情并茂地给我写过一段话:你家电话我从小打到大,这串数我从来都熟记于心,什么时候我银行卡换密码,我考虑是不是就干脆改成你家电话号码。 初二的時候暗戀一個隔壁班高二的男生,忘記是通過什么樣的途徑總之搞到了他的電話。也不知道當年我哪里來的那么大的勇氣,竟然就擅自打了過去。那時候學校每個星期二下午都沒課,我也就這么純情地打了兩年的“周二特別企劃之call out 你係邊”,特別神奇地竟然和這個男生做了悄悄話好朋友,談人生談理想談宇宙,談到我有一天竟然把暗戀升等成電話閨密。后來,高中離開了原來的學校,大概有三年都沒和我的電話小伙伴聯絡,直到高考結束閑置在家那個暑假突然想起他,因為“緣分啊”而沒忘記的號碼才撥通兩聲就聽到他的聲音,我剛一報名字,他就大叫了一聲說:“我正在想你,你就打過來了,你好不好啊好不好啊好不好啊……” 也許我打出去的電話除去這個小插曲外并沒太特別過,不過我腦子里總記著幾段我接過的特別來電。 大概也是發生在初中的事情,當時的好友因為感情的事情突然打了電話過來。我也是剛進家門,聽見她在電話里的背景聲非常嘈雜。她的聲音有點不對勁,我問她在哪,她說她在我家門口的公用電話亭。當時天色已經很晚,她一個小丫頭聲音抖抖在我家樓下,我就知道肯定有事發生。她才說兩句就開始大聲哭起來,說是那個男生怎樣怎樣怎樣,她就怎樣怎樣怎樣。“我現在這樣怎么回家?”她問我,我說你呆在那里別動,我過去找你。之后,我跑到公用電話亭找到她,她兩眼通紅直發呆,那之前,我從來沒見過她哭。 極致相反的事我也經歷過,一位閨密曾經打來電話說:“以后我們就不能見面啦,我跟我媽說那個XX是你介紹給我的,所以她不讓我和你來往了,這可能是我最后給你打的電話啦。”我先澄清這事兒跟我沒關系,只是閨密她不知道如何跟媽媽解釋才把我拉出來當替罪羊。我覺得非常摸不著頭腦,但是已經氣炸了,所以一把掛了她的電話,之后她再打來,我連電話線都拔掉。整個假期我都沒有和該閨密有任何聯絡,直到快開學的時候她突然直接來家里找我,站在我家門口的小花園態度委屈地和我解釋,才沒說兩句就哭了。我這人心軟,特別看不得別人流眼淚,我拍拍她的肩說:“你哭什么啊,該哭的人是我吧?” 另外不著調的來電我也沒少接,比如同學惡作劇打來謊稱是修馬桶的,深夜的深夜的深夜打來電話又不說話,或者是打來問北京申奧口號是什么,我清楚的記得田泡泡當時在我身邊說是,更高更快更強……小時候在家接電話,礙于客廳公共場合爸媽在場,非常相當之鍛煉閨密之間的心有靈犀,那時候最常發生的對話就是:“你爸媽在旁邊吧?”“嗯”,“那我來說,你說對或者不對就行了。”或者,“就是那個誰。”“XX是吧。”“對對對對。” 到巴黎之后接的電話越來越密,爸媽怕我一個人太寂寞,于是隔三岔五給我來個電話。剛到的那一個月里,那便是我鮮少說中文的機會,偶爾情到深處還會偷偷哭,躲在學校的樓道里抹眼淚兒,控制著嗓音不要抖,適時的還要笑出聲來。咳,身在國外,對家的想念總是甜蜜的,甜到深處一哆嗦,情緒就跟著眼淚溢出來了。每一個我接過的電話,第一個詞都是呼喚我的名字,我就把它當作是這些人在遙遠的地方需要著我,那一聲喂的背后,你猜隱藏著多少可能性。 |
打电话回家 ……花粉2008-03-31 23:37:52
歌女梅梅和小武百无聊赖地走在汾阳县城的街头。梅梅对小武说:“那好吧,我回去了。”小武道:“我有让你走么?”梅梅说:“你这人也太没劲了吧,不是你让我走的么?”小武答:“你他妈的才没劲呢。”梅梅说:“怎么才算有劲呢…那好吧,先陪我去打个电话。” 于是切到下一个镜头,梅梅给妈妈打电话。她冲另端接公用电话的人嚷:“这是北京长途,麻烦你快一点,北-京-长-途!”她对妈妈说,“我今天没去学校,刚见了一个导演,(能不能上戏)还不一定呢。” 后来梅梅挂了电话,小武咆哮了句:“这是北京?我是谁?我是导演?”他给梅梅付了电话钱,两人一前一后慢慢朝远处走去,一个固定镜头停在公用电话亭上。 “打电话”的插曲让梅梅和小武瞬时变得可爱。影片里所有的对话与事件的选取,都把小人物的困境表现得特别传神动人。两个道德上有瑕疵的县城青年,一个惯偷小武,一个风尘女梅梅,在落魄的生活里依然保持对亲情与爱情天真纯洁的态度。我之所以对这幕印象很深,还有个原因,就是我也目睹过一些打电话的场景,听过失意的人扯善意的谎言。 从我在万寿路的家出来,要走上大街,先要穿过一个小街。中午,小街里常常有人三五成群地聚在一起聊天打牌,冬天顺便晒晒太阳,夏天能借树荫乘凉。这些人几乎全部是外地来京做工挣钱的青年。有收废品的,回收药的,磨刀的,洗抽油烟机的,卖盗版书、盗版DVD的,还有附近餐馆的服务员,超市收银的、卸货的,发廊洗头按摩的。小街上还有个报亭兼公共电话亭,有四五部电话,有些人便挤在这里往老家打电话。 我喜欢在中午时分,穿过小街,去大街上的华普超市买趟东西,然后回来的时候在报亭翻翻杂志,小摊上瞅瞅DVD,看看别人打扑克。这样东磨西蹭地回家,主要是想听听大家的南腔北调和鲜活的市井语言。其中,以男女服务员的打情骂俏最为有趣。而那些让人心酸的谈话都发生在电话亭里。 我听过收药的说他一天能挣多少多少钱,一个非常夸大的数目,而事实上他每天就坐在收药的牌子面前光溜溜地从天亮坐到天黑;我听过餐馆小胖妞说她过不了多久就可以把电话那边的人接过来了,她的超市男朋友就在一边瞪她,我知道他们就住在我家单元的地下室里;我还听过餐馆的另个小妹妹说她在北京整天吃香喝辣,但是我想那是因为她在餐馆工作,所以才能把菜肴形容得那样逼真,好像自己道道都亲口尝过一样。 他们每个人都是报喜不报忧,担心电话那边的人胜过担心自己,挂下电话又回到现实世界,继续过着或者懒散或者艰辛的生活。 只在长途电话里倒苦水的人也有。我上中学的时候要路过铁道部,常有上*访后问题仍得不到解决的人神情哀戚地徘徊在门口。有个冬天,我连续几天早上都看见一个中年男人哭哭啼啼地站在铁道部门口的IC卡电话亭里讲电话,好像在骂官,在说冤屈,在和电话那边的人说对不起。后来我终于鼓起勇气定睛往电话亭中看了一眼,那个公用电话里根本没有插IC卡。 终于也到了自己离家万里的时候。踏上美国国土的那刻,脑子里想着的全是妈妈留学时的故事。二十多年前,妈妈被公派出国,在德州的奥斯汀做访问学者;二十多年后,我也在德州,一个叫韦可的宗教气浓的小镇读研究生。妈妈那时每周要给爸爸寄一封信,逢年过节要给家里打电话。她说她在电话里不提美国生活的甘苦,而是启发两岁的我叫妈妈好。我抓着电话,不知道那是何物,呆呆地只听不说,最后莫名其妙地喊了四个字“天气预报”。妈妈的同学告诉她,在硬币上打孔穿线,吊进投币电话里就能和那端的人说个没完。她没有试过,仍旧规规矩矩地一年只打几次电话。 现在通讯发达了,我用IP电话卡,把它和手机绑定。这个卡好用也不算贵,16美元1680分钟。我用讲电话把留学生活所有空虚的时段填满,做饭的时候,走路的时候,临睡前发呆的时候。我不知道怎么控制欲望,也不知道怎么节制情感。生病或者想家,我不会把眼泪往肚子里咽,而是把电话打回家让妈妈听我哭;自己做饭,想要烧出妈妈做菜的味道,我会给她打电话,让她告诉我她的步骤和原料。我给家人朋友的电话如此之勤,终于有一天,我的没谱青年男友万有点受不了了。 他说:“嗯,我觉得你好像没走一样。” 这确实是我想要的状态。所有人,可以想往家打电话就往家打电话,不受钱和环境的限制。所有人,打电话的时候都不会压抑自己的感情,既汇报平安喜乐,也能够吐露相思的悲伤。所有人,都可以对电话那端的人说真话,没有谎言,哪怕是善意的。所有人,就算与亲人朋友相隔天涯,一个电话过去,也仿佛就近在身旁。 |
觅 ……陶陶2008-03-31 23:18:43
小时候有人告诉我,把海螺壳贴在耳朵上,可以听到上古时代的海水声. 发现那张照片不见的时候,窗外初冬的阳光正明媚得一塌糊涂.我发了疯似的四处寻找,几乎翻遍了周围的每个角落,结果仍然一无所获. 他们凝望仁慈上帝的窗户. 海螺被我放在一个透明的玻璃缸里.他说,你应该养一条鱼.但我没有.我唯一养过的一条鱼是一条橘红色的金鱼,它在十年前一个阳光灿烂的早晨以极其绝望的姿势永远离开了我--肚皮朝上,眼睛睁得很大.我从此不再养鱼.于是那个海螺就孤单的躺在玻璃鱼缸底,独自享受被折射得近乎畸形的阳光. 放学的时候我一个人去看电影,黑暗中的舞者.当玛莎唱起那首107 Steps的时候,我哭了,却没有人递纸巾给我.剧终,空旷的电影院里回荡着玛莎甜美的歌声,我扔掉手中最后一张纸巾,提起书包回家. 他的墓碑立在一棵樱花树的旁边,上面零星的散落着几片洁白的花瓣.我俯下身去,用手触摸碑上刻着的他的名字.我的眼泪快流出来了.我从口袋里掏出他送我的海螺,轻轻贴在耳朵上,然后,我听到他的声音. 他说,亲爱的傻瓜,请不要悲伤,因为我会一直守在你身边. 我仰起头,看见阳光如流水般从上帝的窗户中倾泻下来,那扇金色的窗户.我于是笑了,眼泪终于没有流出来. 我弄丢了你的照片,但那已经不重要了,因为你会一直守在我身边,直到永远
新生报到: |
時差第一號:地鐵 坐幾站 你想念誰2008-02-25 01:27:25
排排坐,吃果果。 |
地鐵坐了許多年--花粉2008-02-25 01:19:31
那天逛锣鼓巷的时候买了件白T,印有北京地铁2号线的蓝白车票。仔细想想,这种车票压根儿就没有出现过。2号线也就是环线单独买票是非常久远的事情。我走之前的确有种蓝白设计的车票,不过上面的字儿是北京地下铁道车票,售价三元,可以在1,2号线之间来回换乘。北京地铁前阵子统一了票价,那些不同面目的车票也就消失不见,老车票又成了回忆,成了收藏,成了设计上搬用的元素。这批T的设计者是洋人,洋人向来对异国情调的东西感兴趣。用在北京身上,异国情调有几种,一种是仅在此地有的具有地域特色的东西,北京人天天和它们生活在一起,看起来用起来不觉得新鲜,丢掉也不觉得可惜,比如说长条儿的公共汽车,原来临街的那种绿色调的塔楼,随着新北京的破壳而出,这些都在一点点地绝迹(塔楼被刷得五颜六色迎接检查);还有一种就是北京人想国际化整出的一些不伦不类的东西,比如公共场所的标识口号,禁止摆摊儿吐痰,老弱病残孕专座之类。这些图案被原封不动地印到T上,不仅因为它们颜色天生搭配得好,还因为意思传达得有趣反映了北京的民风,且极具有时代气息。在奥运会临近之际,它们都卖得很俏。在店里,我还看到了一件印有地铁线路图的T。在很多地下交通四通八达的大都市,这样的衣服被当作纪念品卖给观光客,可是比起纽约伦敦莫斯科,北京这张图花花绿绿的程度明显还不够。 地铁线路一天天丰富起来也是事实。我有记忆那会儿,地铁只有1号线和2号线,1号线只到复兴门。那个时候,我的抱怨就是为什么没有地铁能到姥姥家。姥姥家住在大北窑,是我脑海里觉得十分遥远的一个地方。每次去坐1路,4路或者57路从城西一直摇到城东,没人给抱孩子的妇女让座,妈妈就把我放在售票台儿上。可闻多了汽油味儿还是忍不住要吐,有很多次一下车就蹲在树坑边哇哇地吐,于是到了姥姥家总没有好脸色,妈妈左哄右哄才拼命挤出一丝笑。 去一个有地铁能直达的地方是件值得庆幸的事情。初中在玉泉路那边的十一学校读书,上学就能坐地铁,并且谢天谢地自己是坐往城郊去的方向。进城的地铁明明人多到了一开门就有一两个人会被撑出去的地步,每每进站人还只上不下,恨不得下来一个进去三个,让人惊叹人口密度果然无限大。那时候地铁里有庄园汉堡还有两个书摊。初一时我还很讲卫生,放学之后对小巷里各色摊位什么麻辣烫水煎包陕西凉皮儿肉夹馍枣泥切糕通通视而不见,只认定庄园有卫生保证。尝遍所有汉堡三明治之后,结论就是没一个好吃,不及巷子里有吆喝带现场制作的小吃来得活色生香。我是书摊大妈顶讨厌的那类小孩儿,经常用刚吃完东西的油哧麻乎的手翻着书页,并在车门打开的一刹那插好图书,嗖地钻进车厢。97年黛安娜出车祸身亡后不久,我天天就在书摊前面翻她各式各样的传记和画册。坐地铁长了也知道哪个位置呆着舒适,我喜欢门神一样靠在门边的扶手上,谁都挤不到,而我初中时代的好朋友就站在我旁边,拿着一本《当代歌坛》喋喋不休地向我普及娱乐圈内的八卦。 高中考进了师大二附,终于得去挤那趟往城里去的地铁,也没有想象中可怕,反正每次都是能上去的,我不卖力往上挤,后面自然会有更急切的上班族推推搡搡助我一臂之力。从复兴门到积水潭环线车厢里的空间还算富余,早起上学时候可以看《精品购物指南》,晚上放学可以在车里吃香酥鸡块或者土耳其烤肉,赶上有卖五元一本的过期《视觉》,一路上过得就不枯燥。高三的时候学习辛苦,天天上下学打车, 许久不坐地铁也忘了更换地铁月票。有次下学打不到车,于是出现了被检票员认为是拿过期月票招摇撞骗乘坐地铁的误会,要罚我钱或者把人扣下让家里来领。亏得同学在地铁站工作的父亲最后出来解围,我很晚才到家,大哭了一场,这件事也在我心里留下阴影数日。 在美国的这段日子里,对所有带人气儿的且充满人情的东西充满怀念。出租车属后者,而地铁公共汽车这类公共交通工具就属于前者。地铁车厢里混浊的空气,人肉味汗臭味皮夹克味以及夹在人群里不得动弹的感觉都成为怀念的一部分。五号线开通了,两重门打开,扑面的气息依旧不变,拥挤依旧不变,继续靠在门口,展开一本最新的《三联生活周刊》,才真真切切地感到自己又身在北京。 |
不到站--波比夏2008-02-25 01:15:59
一开始这些所有的站,对你而言都是一样的,陌生。 但渐渐总会有几个站,让你有意无意的想起来。 高一的暑假,我第一次去上海的那个夏天,我住在番禺路和淮海西路的小区里。每天都睡到中午,然后在最炎热的时候出门,每次都是先打车,让司机开到最近的徐家汇地铁站,然后从地底开始在这个城市的游晃。对于一个陌生的城市总是选择从地铁开始了解,因为地铁安全感最足,既没有繁多的公交路线,也没有分不清的方向,只有起点终点和换乘站。当时上海只开通了一号线和二号线。 后来我才知道,其实从交通大学番禹路的后门,穿过学校校园,步行十五分钟便能到达地铁站。而关于那个校区,我第一次经过的时候,觉得很漂亮,而且也不觉得小。很喜欢校园中间的那个宽大的绿地,郁郁葱葱,很多人都喜欢坐在树下的石板凳上休息。当时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以后会在那里生活上四年。但也许潜意识里一定有期盼过吧,否则后来不会从深圳的大学退学,再考到上海,而正好是这所学校。虽然退学的真正原因,是因为一个人。 真正开始在上海生活的第一年,住在宿舍里,每一次去见剡都好像是一次短途旅行。那时候已经有了新的三号线,是轻轨明珠线。从学校的后门坐三站公车,然后到虹桥路的轻轨站,从那一站开始,大概需要坐上十一个站,到汶水路站,然后还得打个五元的摩托车,才能到邯郸路。记得每次见面都是风尘仆仆的,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剡常常无奈的说,为什么我没有考到复旦。要是在复旦,那要见面便是容易的事了。其实我还是蛮喜欢坐轻轨的,因为和地下的地铁不一样,我能看到这座城市的生活和气候。但是后来没有坐多少次,我们终究敌不过这样的距离,见面不可能经常。原来从深圳到上海这么远的距离都克服过,却没有办法克服一个城市里遥远的两点。 相处了整整一年以后,我和剡分开了。自己在外面租了一个屋子,离学校不远,在小木桥路上,大概三十分钟的车程。当时非常低潮,因为感情的事,也因为性格原因,平时和同学没有太多的交集。不知道是这样的原因,才越想搬出去,还是搬出去以后,情况变得更甚。幸运的是没有过多久,我遇到了赟,而且在认识的第三天,我们便过起了同居的生活。每个早晨,我们都一起起床,一起赶公车,一起逛楼下的超市,一起吃晚饭。当时屋门口正在修地铁,纷纷攘攘的,据说是四号线,可以通到三号线虹桥路站的。但我们在那住了大半年后,因为房租太贵而决定帮到新的地方去住,离学校更远了,在三号线宝山路站附近,却离汶水路站只有四个站,算不算是讽刺。 在宝山路站附近住得那阵子,好像没有那么快乐,也许是每次都过于奔波,从学校往返住处。而且那时候正好在读大二升大三,课程特别的多,每天都好像很疲惫。和赟提议了好几次,要不还是搬到我学校附近去住,可是还是一住就住了九个月。现在回想起来,虽然还是会觉得那样的生活很累,可是也似乎有一些美好的情节发生过,例如在轻轨上看一场日落,例如和赟一起坐轻轨去我的学校,在操场上看我踢球。 和赟分开的时候,很平静,两个人在一起一年半,大家好像也都没了什么热情。因为和剡的一次约会,不知算不算是分开的导火线,但我也似乎期待着分开,和旧情无关。只是想离开一个地方,所以离开一个人,后来我独自搬走了。就在虹桥路轻轨站附近,找了一个好友合租了一个房。每天都是走路去校园,十分钟左右。那段日子过得很舒心,没有太多的感情,也可能是夏天的原因,特别明亮。可是没想到才住了一个季度,房东宁愿毁约,也要把房子卖掉。正值暑假放假前,所以把所有的行李和小家具搬到了一个住在宜山路的朋友家,决定暑假回来后再找房子。其实和赟在快分手的半个月,还没有找到房,当时也是先暂住在宜山路的朋友家,每天都带一些东西从宝山路站坐到宜山路站,像蚂蚁搬家那样。 空了两个月回家过暑假,再到上海的时候,租房变得异常困难起来。当时只好在网上找了和陌生人的合租,在中谭路轻轨站附近。其实那个时候四号线已经开通了,我也曾回过小木桥路附近找房,但通了地铁之后,那的房价已不是我当初住的价格了。每次从中谭路坐轻轨去学校,有时候真的会很恍惚,仿佛回到了住在宝山路时的日子,因为两个站之间只隔了一个站。我记得还是住在宝山路的时候,和赟途径中谭路,看到那些成排的高层。说,很想以后能在里面有一套房。没想到我隔了大半年后,倒是真的住了进去,却不是和喜欢的人生活,而是和陌生的人合租而已。 在中谭路也没有住上多久,也许是不适应和陌生人的合租,一直没有放开过自己,只把那当成了一个睡觉的地方。半年里我生病五次,每一次都有很难受,却得到了赟的照顾。是不是好笑的剧情,总是有一些不明的规律在作祟。例如我和赟在一起的时候,最后却搬到了一个离剡很近的地方,直到我们分开。而单身后的我,搬了一次家却未能长住,结果找到了个离赟很近的地方。更离奇的是,我最后在上海大半年,却又回到了虹桥路轻轨站附近生活。因为总是觉得中谭路那不适合自己,而在虹桥路生活过得那三个月似乎是在上海度过的最好时光。所以从朋友们冻结西凑了一笔钱,再一次租在了虹桥路附近,离那次租了三个月的房子只隔了一条马路。 我不知道该怎么定义自己在上海这几年,仿佛是一场拉锯战一样,无论是我搬过的几次家,还是我交过的朋友来看。来来回回,却从来没有到站安穩過,也许这便是我的人生吧。徐家汇站、虹桥路站、汶水路站、宝山路站、中谭路站、还有大木桥路站,这也许在好几年后,我还能依然念道出来的站名。而关于这座城市,最后一定还会想起得是剡和赟。 |
請問你要開去哪--Remind2008-02-25 01:12:23
巴黎的地铁有北京地下通道的特殊味道,我常常抢着最后的关门笛声冲进门去,然后扑面而来的都是这种似曾相识的气味,每一天这样重复着。 我和巴黎地铁于是成为朋友,但不算好朋友。 每天上学放学我都要靠地铁,遇到交通系统罢工就寸步难行。除此之外,地铁还有它用。刚到巴黎那会儿,因为房子的问题我常常要在外面转好几圈才能回家。那时候的巴黎从秋入冬,天气寒冷,我无处可去便时常坐上地铁避寒,从一个方向的末站坐到另一个末站,周而复始。巴黎14条铁路线,只有2号和6号会有很长一段距离在地面之上,而那样就看得到窗外夜景,还有一些线路横跨塞纳河,我逐渐总结出了坐地铁游巴黎的诀窍,哪怕是无家可归地坐在车厢里也可以看电影一般任风景掠过。 所以,坐地铁,我总是一个人,我谁也不想念。只有很多轰隆声,有偶尔进入车厢的流浪艺术家弹琴唱歌,有陌生的面孔在我对面毫无表情,有轻微擦身而过的话语,有窗外的巴黎小街道。 而北京是个例外,坐在巴黎地铁里时,那是我奢侈的唯一的想念。 北京的地铁只有两条线,至少,在我离开它时它唯有两个图形,正方形和直线。它们纵横交叉你就遍足了这个巨大的城市。可你什么也不会看到,除了黑漆漆一片,除了人潮拥挤的车站,除了据说充满毒气的漫长隧道。小时候,每个周末去学钢琴都要坐地铁,从鼓楼大街上车,复兴门倒一线,南礼士路下车。我不喜欢弹钢琴,但是我喜欢坐地铁,我喜欢我爸拉着我在光滑的地面上滑蹭前行,我就是在这里学会了怎么出溜着往前跑,心里觉得自己特别大拿。 后来,大三暑假全天实习,我每个清晨都先骑自行车到地铁站,然后又是鼓楼大街上车,东四十条下车,环线上需要约莫25分钟,早晨的北京地铁绝对是人人都挤得跟相片一样,常常一不留神就被塞得下不了车。若是回北大坐地铁,那还要历经轻轨。虽然是干净宽敞的车厢,虽然站台的落地大窗与天蓬非常清朗漂亮,但也有一不小心就挤不出门的危险。 到底是人还是地铁,谁是主角? 搬家了,今年夏天重回北京那时,我的地铁站也将变成西直门了,出门走5分钟就可见拥挤的交通枢纽,有地铁也有轻轨,可我却不喜欢那里。西直门上下车的人数令人乍舌,而我也将人云亦云地下车,也将变成拥挤的“大多数”。是自己的别扭在闹情绪,我不喜欢分享,不喜欢复制刻版的事情,不喜欢被归类。 回头想想看,无论漂亮的香港地铁,干净的深圳地铁或上海地铁,那时在我身边的人都与感情无关。我努力试图想起的是不同的脸,听着的是不同的音乐,在不同的年龄和心理阶段里。所以地铁与感情也无关,无论是在巴黎还是在北京,我都不会在地铁上想起以前的男朋友。或者,无论在哪里我都不会想起他们了,他们都变得黑白和不真实了。這樣的回忆不存在在我的地铁里。 而,校服与地铁有关,书包与地铁有关,音乐与地铁有关,电影与地铁有关,风景与地铁有关,我与地铁有关。 所以,我也是巴黎地铁的朋友。 去年哥哥来巴黎的时候,我们两个想着法的逃地铁票,把巴黎各种地铁入口机器都实验过了,总结了一套不用钱坐地铁逛巴黎的方法,钱省了,地方去了,满脸都是坏事做尽的表情,那叫一个青春洋溢。 我不知道我会拉着谁的手演上一出戏,如果有那么一天,如果能在漂亮的地铁里,在拥挤的人群里借口靠得特别近,近得能听到胸腔里“叩叩”的回音,害羞地一句话也不说。在那么一趟开往不知哪个季节的铁皮车厢里。 |
地鐵 坐幾站 我們回家--Mia2008-02-25 01:03:41
听到隧道里轰隆隆的声响,我拉着你的衣袖,快步往前跑。 你抓着我的小手,轻声细语对我说不要追,错过了还有下一辆,门快关上的时候不要挤,车来了要往后站。那时的我有没有上小学,已经不记得了。那时的地铁票,还是5毛钱一张。你总是带着呢帽,精神矍铄,你是不擅言辞却平易和蔼的爷爷。 我们没有真正在一起生活过,我们分开住,你说年轻人有年轻人的世界,爸爸妈妈和我有一个家,你和奶奶那里还有我一个家。爸爸没有兄弟姐妹,于是这个五口之家,你们都最疼爱我。很小时候我学钢琴,你总是戏称那架钢琴是你们四个人一人分担一个钢琴腿赞助给我的。其实意识到这些独生孙女的特殊优待,已是后来长大一点的事了。 往返于两个家,我们常常相约在地铁站,妈妈送我到检票的阿姨那里,你在台阶上等着接我过去。你从不迟到,你说一个守时的人不能容许迟到,也不会提早到超过3分钟。你一直遵守着一种仿佛德意志民族才有的严格而顽固的自律。这大概与你的工作性质有关。 每次回来,你把我送到家的那一站,在月台上看着我走上台阶,见到妈妈,挥挥手,再坐反方向的列车回去。我从来不知道你的心情,你回去的时候会不会寂寞。很多时候,你都把笑容挂在脸上,很多话你都不说。 在左右倾斜的车厢里,你向我展示自己不用扶手也能屹立不倒的真功夫。你不太会给我讲故事,你讲的故事不好听,可是你却将物理定律讲得透彻清晰。于是我扶着你,抓着你的袖子,按照你说的惯性原理试着调整重心,我们比赛做车厢里唯一不用扶手的乘客。 天热的时候,你把风扇下面的地方让给我站。你从来不纵容我,可是你最疼我。长大后也一样,我做功课时你会把写字台让给我用,开会拿回来的本和笔会省给我挑,小学假期的算术作业也从来都是你帮我检查,我总是粗心的出很多错,那种根本不会有老师在看的假期作业,你却用计算火箭发射轨道的严谨态度和仔细程度来认真对待。 你教会我很多事情,在奶奶忙着做饭打扫的时候,你教我打羽毛球,踢毽子,我总是很笨的打不好,踢不好,让你一次次的弯腰去捡。你从来都不发脾气,编给我类似“眼要快手要慢”的要诀。然而时间也总是过得飞快,一转眼就到了回家的时候。其实我想你只是不愿意说,你舍不得我走。现在的我非常后悔,没有多花一点时间陪在你身边,因为以后再也没有机会了。 记得小时候爬地铁的阶梯,那么多那么高,那时还没有电梯,我总是走走停停,气喘吁吁。在那几段楼梯上,你教会我数12345直到100,你跟我一起唱“啦啦啦我是卖报的小行家”。音乐的魅力让枯燥的阶梯变得有趣。其实你和我一起唱过很多歌,在病房的时候,你还拿着简谱歌片儿跟我一起哼唱那首总是被护士站切断的铃声歌曲。那一段通俗质朴的旋律,让我感动得差点掉泪。我一直不知道你是这么喜爱音乐的,有太多事都是我不知道的。你的事业,你的爱好,你的威望,你的为人。 现在我长大了,了解了,你却走了。面对你的离去,我才发现,原来这种感情是那么深的。因为一直相伴成习惯,因为一直知道迟早会失去。我没有做到对它坦诚。害怕付出太多,就会被带走太多,于是总是自作聪明的有所保留着。可是到最后我才发现,这些感情其实一直都堆积在心里面。我们都选择了闷不吭声的关怀,就像很多传统的中国家庭一样,我们在心底深藏着对彼此的爱。 两家之间几站地铁的距离,在小时候看来是那么漫长,我总是不敢一个人乘坐。可是你那么坚强。在病床上,你和病魔缠斗了那么久。你的身体一直那么好,你的毅力也比常人顽强,可是病魔还是一点一点地把你打垮。后来进入ICU,你见到我的时候流泪了。你情绪激动的张着嘴,从你的嘴形,我知道你在喊我的名字。那时的你已说不了话。那天的我憋着不哭站了很久。 在地下铁,我们每一次乘坐的总是固定的那么几站。或许人与人的相伴也就是那么几站。 我以为终点非常遥远的,永远也开不到。可是一转眼,人生的终点就在眼前了。 爷爷,是不是走到最后的时候,你回想的都是一生中最美好的记忆片断?你有没有想到我的小时候,那时候的我可不可爱。我的害羞和顽皮,我每一次临别时亲你的脸颊。我想象躺在病床上的是我,在临别这人世间时,回忆自己的一生。我想,我会非常非常清晰地记得,我的小时候,有过一段非常快乐的童年。那里有爷爷,陪过我,给过我潜移默化的影响,给过我默默的关怀,给过我到现在才体会的感动和难得的快乐。那段朦胧而美好的回忆,会是我一辈子再也回不去的纯真年代。 “下一站,五棵松。” 爷爷,我们到家了。 爷爷,你安息吧。 |
Please mind your gap--Cindy2008-02-25 00:50:10
热闹的香港,或是安静的香港,不管怎样,无论何时,这城市似乎总有股纹丝不动的规矩和想法,让我亲近不起来。 中环那个八爪鱼似的地铁网络有太多迎面而来的人,紧闭嘴唇步履匆匆面无表情,像没有脸的机器人在移动。偶尔有些笑得开心得意的,可能正要兰桂坊high一high。这人和人之间木然擦肩而过的场景可真像是蹩脚MV导演的御用桥断。香港地铁里ABCDEF等众出口没准很快可以为你指明方向,但又能顷刻把你弄晕。所以,我不喜欢中环,也很少来这里乘车。 金钟却是我很有感情的一站,刚来香港的那段日子,这里成了我的标识。要进城,坐40路,金钟站下。我当时想,这不就是那个港剧里常常出现的摩天大楼林立的香港么,一下就被我找到啦。阔气的太古广场里有很多气宇轩昂的白领和矜持的贵妇在眼前晃悠,这地儿还有个完全不搭界的英文名叫Admiralty。金钟这个地方在很长时间对我来说都是一个排忧解难和休闲娱乐的好去处。高兴了不高兴了我就随便跳上一辆巴士在这里下车,出来走上扶手梯前行再右拐就是个HMV,去瞅瞅有什么新盘出了,顺便赏析一下众多一区正版贵得要死的dvd。 逛完了这头,就横跨天桥去到那边的太古广场。在Zara众多分店里,我还是觉得太古里的货最好,在那儿时常能买到几件儿好衣服。二层还有一个英文书店,艺术文学存货很多,看着是走高端路线的。 所以金钟如上所述,承载着我一个人晃晃悠悠的故事,它可能是我在香港除了港大以外最熟悉的地方。从金钟坐地铁过海的下一站是尖沙咀,虽然只是一站,但却能让你的车费瞬间发生质变。因为它带你从港岛来到了九龙。这一站让我想起了来香港的第一年,在一个叫“旅人之家”的书店帮忙的故事。如果现在问我对那个月能有什么感想,那也许就是:不要对在文艺书店当店员抱有任何不切实际的幻想。因为在这个汉口道拐角三层的小小店铺里,我时常要苦坐两三个小时都见不到一个客人。那些旅游书被我翻了再翻,直到只能开始看我那些“专业”的精算材料为止。 下班时,路过大厦出口,经常看到中年印度男人倚在那儿不知做甚。尖沙咀是个印巴兄弟们频繁出没的地界儿,重庆大厦也因王家卫一举成名。从那里出来,坐一站地铁到达金钟,和表情机械的白领金领擦肩而过,那感觉似乎是穿梭时空,很是后现代。除了我自己,还有一个人是我在坐地铁的时候时常会想起的,那就是韩天同学。 两年前的9月份,此君来香港城大交换。我第一次去找他,是坐地铁到九龙塘。从又一城的出口向上走时,我看到这个熟悉的脑袋从扶手梯上缓缓露出来,顿时心潮起伏。我们这两个北师大二附中的高中同学,在香港九龙塘又一城明亮的Taste超市前接上了头。谁能想到么。这种他乡遇故知的感觉令我很是感慨,而这个韩天从扶手梯上徐徐下降的场景,一直长留在我的脑海里挥之不去。后来他返京后,每次我再去又一城时还总会想起那一幕。 还有一个跟韩天有关的地铁站叫油麻地,这里有一个不时放小众电影的百老汇影院,旁边还有一个库布里克书店。和他来过几次这地方后,我终于对港片里大佬蛊惑仔经常说的油尖旺地区(油麻地尖沙咀旺角)有了直观全面的印象。从地铁到书店的路上就能看见港剧里那个经常出现的油麻地警署,不过据我观察,此地区很是民风淳朴,人人安居乐业。那庙街还经常办个杂货大甩卖什么的。其实,市井香港更惹人喜爱。 所以我觉着,香港是个暧昧城。 |
Lose me on my way--Yucca2008-02-25 00:26:32
最后一次坐地铁,是在南京酷热的夏天。在某个深夜,我们在人潮中赶最后一班地铁回酒店。那个晚上我们在南京的繁华地段到处觅食,最后也只在味千拉面草草地吃了顿晚饭。地铁出口的通道空空荡荡,我唱起《南海姑娘》小跑在路上。第一次去南京的时候,也是从人潮汹涌的火车站出来,拖着我们158的大箱子在地铁里走来走去。南京闷热的天气和身边的箱子一样,沉重无比地压着我的手心。那个时候站在他的身边,我便觉得恍惚。在那时,抓着他的衣角,就似乎自己握着那些微小的幸福一样,不为人知,可内心却充满了欢欣。 一直都憧憬着要坐一次乘客稀少的地铁,从一个尽头到另外一个尽头,却从未如愿以偿,总见到人们玩着手机游戏,听歌,蓦然地发呆。每个人都怀揣着许多心思,却在这样的公众场合里渐渐被暴露,也有见到失声大哭的女孩子,旁若无人。我却总能想起记忆里面许多歌曲,偶尔也会在人多的地方独自哼唱起来。大多数时候的自己,词不达意,思绪是混乱的,就如同写字的时候,跳跃的思路混杂着耳边的声音,跟着起伏。 我在的城市,都是没有地铁的。从中国到美国。我始终没有办法同地铁谈一次恋爱,做些依依不舍的或者决绝的告别。偶尔想着,它是城市地底下的庞然大物,奔走在黑暗的一端又一端,其实是没有终点的。它,也不在我的童年记忆中。 成都也是没有地铁的,离开前,这个城市里到处在大兴土木地修建地铁,随处可见的是蓝色和白色的广告牌。我也只能看看广告牌上的时间,幻想着自己能在某年某时回到这个亲切的城市,开始如同曾经多么习惯地坐地铁来来往往。于是我在成都的很多年里,总是坐着各种各样的公车穿梭在城里。对我来说,城市给了我的无数的线索,很多都是来源于食物。我总在公车的这一站通往去觅食的另一站,下一站不是回家便是吃饭。对于每次都如此的出行目的,总是有些尴尬和痛快。我想总能在成都邂逅一些美好的,那也只能是发生在公车上。某年七月里瓢泼的大雨,我不得不出门换新的手机。因为学校离城中心太远,习惯性地选择了最后一排。掉一块钱的硬币在地上,结果捡起来一个被水泡得发涨的钱包。周围的许多朋友都以此为理想,总认为要在人迹稀少的公车上捡到雨后的钱包。还在公交车上碰见过多年未曾谋面的小学同学,他的头发长了,坐在窗户边,唱起歌来。我们雀跃着认出彼此,在公车里细数这些年里大家的遭遇,谁去了哪里,谁离开了人世,谁和谁谈了恋爱。 密尔沃基的公车,没有洪亮的语言报站,有的车会有电视屏幕,可以看看大的车站。多数情况下,需要自己揣测到底该在何时下车。车上有黄色的绳子,拉一下,就能提示司机。对于坐过站的我,从来都是那么从容不迫。在没有地铁的城市里,我暗自的庆幸,在我迷失的时候,面对的,不是黑暗,而是光明。 |
活在時差中的我們六人2008-02-24 01:5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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